作者:王姵文
近日知名作家吳淡如使用網站Midjourney的AI繪圖事件,引來不少網友抨擊,認為使用者只是輸入些關鍵字就讓AI軟體產生圖片,沒有實際創作過程,和實際創作天差地遠,所以不該把「AI繪圖」和「電腦繪圖」混為一談,AI繪圖所引發的問題再次引起廣大討論。
AI繪圖創作史
目前被認為由AI創作的首幅畫作,是2018年由一個巴黎團隊在佳士得拍賣行展出的「埃德蒙.貝拉米的肖像畫」(Portrait of Edmond Belamy),使用的演算法為生成對抗網路(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, GAN),共使用了14世紀到20世紀共計一萬五千幅的肖像畫進行深度學習,最後的產出就是這幅「埃德蒙.貝拉米的肖像畫」。原本預估售價不到一萬美元,最後拍價竟高達432,000美元,直逼另一件由畢卡索創作的拍賣作品。
而去年2022年美國科羅拉多州的藝術博覽會上,遊戲設計師Jason Allen利用AI繪圖網站Midjourney製作的「太空歌劇院」(Théâtre D’opéra Spatial),出乎意料地奪得數位藝術類比賽的冠軍,有網友質疑這根本就是作弊,但評委認為就算事前就知道這幅畫使用Midjourney,仍然會給這幅畫首獎,一股「藝術已死」的論調再次在網路上蔓延開來。
AI繪圖背後的著作權問題
去年2022年12月起,藝術家們在數位藝術平台ArtStation大量上傳「NO TO AI GENERATED IMAGES」圖片,抗議AI擅自利用未經授權的圖像進行機器學習。
使用者固然可以輸入複雜的描述調整AI產出的畫作成果,也可以就AI產出的畫作再進行修圖,但都遭到網友質疑是由AI所創作,而非使用者所創作。
一旦否定AI繪畫與使用者間的關聯,則AI繪畫就是屬於演算法自動產出的成果,創作者就是AI本身,AI並非人類,所以不受《著作權法》保護,因《著作權法》向來僅保護「人類精神文化創作」,如果非人類的情況,都不會被承認是創作。
渠年2月美國著作權局拒絕AI研究者史蒂芬.泰勒(Stephen Thaler)AI生成畫作《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》的著作權申請。泰勒主張,該作品是在人類極少的干預之下,由「Creativity Machine」演算而成的,泰勒要求著作權局授予AI及AI作品著作權保護,但著作權局仍堅持著作權的目的在於「保護人類思維與創造性表達」。
去年9月,美國AI藝術家克麗絲.卡什塔諾娃(Kris Kashtanova)的漫畫作品《Zarya of the Dawn》取得美國著作權,該漫畫作品的圖像由Midjourney生成、文字由卡什塔諾娃撰寫。但11月美國著作權局卻要重新確認著作權,要求卡什塔諾娃提供創作過程的細節,說明創作過程中含有大量的人類參與。
然而,要說AI產出的成果真的與《著作權法》絕緣倒也未必,將現在對於AI的歧視與恐懼,放回一百多年前攝影術剛發明時,不少畫家同樣不認為攝影術是門藝術,他們只覺得攝影術會消滅繪畫。但一百多年過去,攝影也好、電影也好,都擁有各自的藝術分野,現行《著作權法》更分別以攝影著作、視聽著作加以保護,人類繪畫也沒有消失,而是發展出新的風格,要認為AI軟體所產出的成果完全不該受《著作權法》保護,只怕言之過早。
Midjourney網站固然可以依照使用者輸入的關鍵字就產生圖片,如同人手一台的智慧型手機隨意按下快門一樣,即使是這樣傻瓜相機拍照成果,現行《著作權法》也沒有完全排除保護,按快門者仍有可能被承認是創作者而享有著作權,那要說Midjourney的使用者與AI產生的畫作完全無關,該畫作完全不受《著作權法》保護,恐怕過於武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