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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AI法官專題】法界借助 AI 的力量,是得力助手還是充滿爭議?

作者:王姵文

 

國內刑事法官每月平均處理60件訴訟,其中四分之一是酒駕,加上簡單的竊盜、傷害等案件,就佔七成。如果借助 AI 的力量,可以分擔與消化人類積存已久的案件,另外社會普遍希望所有的承審法官,彼此都能有統一的認定標準,在類似的案件之間能做出類似的裁判結果,藉此落實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!

AI可以為法界做什麼

在諸多審判中,就算確定了案件事實,到底該如何解釋或適用法律,往往涉及價值判斷,這部分目前仍然很難交由 AI 達成;而較可能透過程式化,藉此自動化的審判工作,似乎主要是「預測未來的法律效果」,例如像是親權歸屬或刑事處刑。

國立清華大學執行科技部 AI 人社領域計畫,該計畫的成果為AI親權判決預測系統,使用司法院公開釋出的判決書作為訓練資料,運用自然語言處理技術建立模型,針對未來的司法案件,預測可能的判決結果,讓案件當事人能有所參考。

這裡建置預測的需求在於:通常爭奪親權的案件,律師只能透過訪談,了解當事人的工作情況、孩童個人意願、平日相處關係,並觀察居住環境、親友支持系統、過往陪伴經驗等相關事證,律師才能用體感去衡量法官到底會如何做出決定。

但如果用了這個系統,就能相對客觀運用過去裁判經驗,有條有理地呈現預測結果,讓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心情更為坦然。正所謂盡人事聽天命,律師若能配合過往經驗、提出論據,也就更能讓法官確實朝這樣的結果去裁判。

使用 AI 建置預測系統,毋寧是告訴我們:如果有什麼狀況,法官通常會怎麼判。如此一來,法官可能也會自我制約而選擇那樣判,進而慢慢趨向統一的判斷標準。

另外,司法院原定在九月預計引入AI系統生成判決書草稿,提升法官工作效率,但引發各界疑慮,暫緩推行。

司法院這套系統主要是生成判決書草稿,這套系統目前的功能,只有生成簡易案件的判決書草稿,其實對法官來講幫助並不是那麼大,不過這是一條必經之路,因為所有系統都是先從簡易功能開發起。

AI法官背後的疑慮

行政院有公佈AI系統指引,其中提到AI生成內容不能是唯一依據,所以在判決書生成後,必須經過法官確認核實。此外,機密文件不能使用開放式AI生成,不過這個AI系統地端部署在司法院內網,根據行政院指引,可以使用。

另外,目前臺灣司法實務上,也確實運行好一陣子的 AI 量刑系統。

不過,量刑系統仍然無法代替人類找到一個完美、唯一或毫無偏見的判決。它畢竟是從經驗創造出來的東西,其所奠基的資料,就是過去人類法規面對類似紛爭所積累下來的經驗。

說到底,不管我們如何運用,AI 判決系統只能充當裁判的輔助工具,判決最後仍應由承辦法官做終局審核,並以其為負責任的主體。法官絕不能因過度依賴,進而忽略基本功,舉凡個資、事實、法條、理由等事項,還是要逐一檢驗。

小結

就此,如同司法院特別說明:AI 系統所生成的刑度,僅供法官參考;最後做成的判決書類,還是得經過人類法官審核調校,並非全然交由 AI 辦理。

具體來說,法官從事的法律工作,並非僅在單純查找「知識資料庫」,而是要不斷進行「價值判斷」的動作──這也是目前 AI 仍然無法取代人類的地方。由於人類的價值與判斷,會隨著社會、文化與時間而改變,這種「典範移轉」機轉非常複雜,概念意涵又難以確定,也就讓如此運作的法律推理,將永遠是人類的權限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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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Maker編輯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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